老師與周武榮律師89年01/19下午到台北冤獄與本人會客,台北人員不准老師寄入書籍與本人云云。 惟查:監獄行刑法施行細則83條2項:『送與受刑人之…..圖書….每次三本』 亦即,連書籍也不準老師寄入與本人並且01/21凌晨三時就將本人移到台中隔離(就是要將夏興國與老師及律師隔離)法務部及政大群魔、O/SP徒眾當然涉及刑法126、127條之凌虐收容人、違法行刑罪犯行
一、老師 0 4 \ 1 0電子郵件中提及『我知道這幾年來,你已經非常努力的自我進修,希望幫助自己。但是我在仔細看了你的案件並跟幾位我找到的法律系教授簡短的對談,
我知道他們沒有能力處理你的問題,這不是這些教授的問題,而是台灣在社會變遷過程中,許多法律與社會傳統威權的問題糾結的困境,你的案件跟其他案件例如蘇建和江國慶案有某種類似。
他都是台灣法律發展過程讓人遺憾的有問題的審判。』,容本人提出幾點擬議論述如夏:
1. 本人因為拒絕放棄双訴救濟權,根本不可能獲得最基本\最起碼\最低標準的處遇對待,而是最高級\無限期的恐怖凌虐錯待等情,業以降述在案,日內亦會針對法務部及O\SP徒眾的違憲違法犯行踐行雙訴救濟之!
2. 本人連『自修的權利也被違憲違法剝奪』~~綠島徒眾不准本人自費購書,老師96年01月所寄之新學林出版社之<大六法>一書(許玉秀大法官、林鈺雄教授有參與編輯),在96年07\26恐怖凌虐後就不准本人領用持用了;
3. 五南書局楊榮川發行人准為資助本人書籍讀物,綠島徒眾連郵包單寄書也不敢讓本人申請、家姐夏春湘擬寄過期的雜誌與本人,綠島徒眾不准云云、家母96年02\08郵寄過年的糖果餅乾等情,02\17除夕收封前一小時發動96年02\17恐怖凌虐,好比當年打越戰之美軍施行「美萊村大屠殺」的中華民國\綠島~~綠色惡魔島~~版!
4. 95年10\04之中秋節懇親,有家母\大姊夏桂英\舍妹夏妤蓁出席,綠島徒眾拿郵包單出來演戲,逼本人背書來讓后里親屬見證云云;本人拒絕演戲間背書,在95年07月下旬一直延續到99年08\13脫離冤獄狀態期間均不准本人郵包單購書、自費購書…等情
4. 95年10\04之中秋節懇親,有家母\大姊夏桂英\舍妹夏妤蓁出席,綠島徒眾拿郵包單出來演戲,逼本人背書來讓后里親屬見證云云;本人拒絕演戲間背書,在95年07月下旬一直延續到99年08\13脫離冤獄狀態期間均不准本人郵包單購書、自費購書…等情
5. 本人很努力撰狀具狀之我活著控訴!踐行雙訴救濟權,大概只有綠島之林鎮家、台北之陳煥良擔任場舍正班『吃狀吃的比較少』,其他大多數期間乃是就源劫奪\陳水扁葉盛茂吃案吃狀模式的吃案大公開終止雙訴救濟提起權、佐以安檢竊奪取走書狀自存本
6. 本人乃是毫無自修的機會,以致於不可能有:就讀補校、考大學\研究所、讀空中大學、
….等最低標準處遇對待,甚至若干期間不能使用紙筆書籍等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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