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一年五月十六日星期一1:34:29 AM起寫 擬於 0 5 / 1 6( 一 )遞寄
致 中區職訓中心技服課林豔秋小姐 轉呈
蔡孟良主任 鈞鑑:
案由:為請准為夏列事項的申請與查復事:
事 實 理 由 證 據
一、關於學習卷:
拙愚夏興國日前致函貴座~~中心職訓中心蔡孟良主任~~關於「學習卷」乙案,業餘五月上旬與貴中心技服課林豔秋小姐通過電話表達聲明\聲請救濟事項,諒悉。
拙愚夏興國目前的電腦資訊應用技術仍舊相當淺顯,往往在他人很簡單的小技巧,卻是對本人極大的困擾,耗費甚多時間仍舊不得其門而入。 敬悉『學習卷』係對於初入門的若干人士對於電腦資訊應用技術有待加強的對象所提供的「一生唯一一次」的優惠補助方案,算是入門導引的基礎課程。
拙愚脫離冤獄狀態(99年08\13)後極力趕上進度,以致先後報名「學習卷」學前課程及貴中心「網路行銷B班」職訓課程,囿限於勞委會及其職訓局的若干行政命令規定下之『不能同一期間參訓』云云,為免造成困擾,本人夏興國先後將上開兩課程予以『終止』、『自辦退訓』在案,當時業有詳細書面資料遞呈貴中心在案可稽,貴座若認為有必要者,請調取原案卷參辦之,在此不另贅述。
拙愚夏興國目前有數百件\逾千件的個案書狀\資料卷證擬以『上網源流公開我活著控訴!』公布到網站為之(按:類同網路書店、GOOGLE全球圖書館的模式),然而相關技術仍舊不熟悉,是此日前函請貴中心准予本人以「學習卷」據以學習前述相關課程云云,具貴中心技服課林豔秋小姐電話中告知『計畫不同』云云~~
倘若貴座(中心主任)審認本人前開申請於法無違\情理合致,或可以專案核准方式准為本人夏興國的前開擬議以資個案救濟與社會救濟之踐行!
二、關於99年09\23~~11\23在貴中區職訓中心「網路行銷B班」職前訓練期間的健保費是否提撥補助? 本人目前正在貴中心所在地之康林國際教育機構「教育訓練專案管理人員培訓班」接受職訓課程,是否亦有前開之健保費的提撥補助?
二、關於99年09\23~~11\23在貴中區職訓中心「網路行銷B班」職前訓練期間的健保費是否提撥補助? 本人目前正在貴中心所在地之康林國際教育機構「教育訓練專案管理人員培訓班」接受職訓課程,是否亦有前開之健保費的提撥補助?
查:本人夏興國在100年05月09日早上以請假方式親赴健保局中區業務組擬辦關於「健保費分期繳納」的相關程序(附件一),具承辦人告知相關的健保費款項中得知,本人夏興國在99年09\23~~11\23在貴中區職訓中心「網路行銷B班」職前訓練期間的健保費並未列入提撥補助之對象云云。 惟查:
依據(附件二)之勞委會編印「就業補給站報你知」所列:
問題:我繳不起健保費,怎麼辦?
問題:我繳不起健保費,怎麼辦?
答覆:不用擔心,在領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期間,政府會補助您及家人的健保費,最常補助一年,請洽勞保局專線:02-23961266。
是請貴中心惠予查復: 1 . 關於99年09\23~~11\23在貴中區職訓中心「網路行銷B班」職前訓練期間的健保費是否提撥補助?
2 . 本人目前正在貴中心所在地之康林國際教育機構「教育訓練專案管理人員培訓班」接受職訓課程,是否亦有前開之健保費的提撥補助?
三、關於是否准為申請人及拙愚夏興國參加崑山科技大學台中推廣教育中心日內舉辦之「會展活動行銷企畫人員班」?
拙愚在80~~84年工商時報任職期間製作超過一百件的專輯報導、亦策劃舉辦執行若干大型展覽活動\研討會….等活動,以99年11月上旬之貴中心三股(含網路行銷班)專車接送參觀工具機展覽活動,其中主辦單位之一「工商時報」者就是拙愚當年曾經參與舉辦的展覽活動之一;據悉~~網路公開資訊之貴座100年04月01日接任貴中心主任的公開新聞稿~~貴座是機械博士,中部是吾國的工具機\精密機械的重鎮,正是貴座主導產官學合作的契機,亦是前主任曹健行均在交接場合中提及之未竟任務並惇惇交代貴座接棒完成(同前引資料);前述提及拙愚任職工商時報期間的成果經歷,貴座亦可向: 1 . 上銀科技公司卓永財董事長\理事長、 2 . 遠東機械公司莊國欽董事長\理事長、 3 . PMC精密機械發展中心詹炳熾總經理查證之。 惟因:拙愚冤獄劫難,很多的能力已經脫節,必須補強銜接~~
據報載:崑山科技大學台中推廣教育中心日內舉辦之「會展活動行銷企畫人員班」是針對產業人才投資方案「三年五萬元」的計畫內的課程,預計六月間開客、每週日上課,是因拙愚需要補強「會展活動行銷企畫」的能力,是有本件的申請,祈請貴中心\貴座惠予查復及鼎助是否准為申請人及拙愚夏興國參加崑山科技大學台中推廣教育中心日內舉辦之「會展活動行銷企畫人員班」?
事實上,本人夏興國99年11月23日之貴中心網路行銷B班退訓後,同年月下旬\12月上旬,台中技術學院(前身為台中商專正是拙愚五專母校)亦有「會展活動行銷企畫人員班」的相關課程,且期間三、四個月,本人因為剛退訓,不好意思隨即參加新的職訓課程而未予報名;目前正有前述之短期性的「會展活動行銷企畫人員班」,可以補強與找回並銜接拙愚的相關能力,是有本件洽請與請予核准之!
四、(附件三)勞委會100年05月05日之勞訴字第1000012232-2號函參照,該函影印本亦於05\09中午時分洽請貴中心技服課人員轉交林豔秋小姐,林君應已循程序呈報貴座知照之!
因為貴中心曹前主任及網路行銷班陳明宏導師及其他任課老師的關懷認真授課等情,本人夏興國對於勞委會的99年12月下旬四合一行政救濟案一直按兵不動,目前仍是在勞委會王如玄主委\訴願會的管轄與審議程序之;本人也不願意該事件發展到必須行使訴訟救濟權的不得以階段。 此處特別提及係因為本人深知勞委會及所屬公務機關\公務員一直與勞動族群站在同一陣線、為弱勢族群作了不少好事,是此,本人不願意日後針對前述個案行使訴訟救濟權~~
王如玄主委是資深人權律師,很清楚相關的事實原因理由等情,希望能夠在勞委會依據法定程序辦理四合一行政救濟程序中獲致可以接受的結局之!
王如玄主委是資深人權律師,很清楚相關的事實原因理由等情,希望能夠在勞委會依據法定程序辦理四合一行政救濟程序中獲致可以接受的結局之!
五、國家(管轄公務機關/承辦公務員)負有應為行政/檢察/監察/司法/憲法救濟之憲治法治義務,國家應為被害人救濟DO BEST&MOST!
六、祈予賜准至禱! JUST TIME DO JUSTICE!
仁 人 為 我 為 人 仁 ; 君 霖 天 下 天 霖 君 !
謹 誌
中區職訓中心技服課林豔秋小姐 轉呈
蔡孟良主任 公鑑
拙愚 夏興國 敬筆 二○一一年五月十六日星期一2:53:05 AM寫畢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