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年11月6日W 拟11月8日M
致 台東地方法院刑二庭/和股(99賠4)轉呈
司法院冤獄賠償覆審法庭
案由:為不服鈞院99年10/25所為(99賠4)裁定,茲於法定期間踐行抗告救濟事:
說明:
一、查:憲法第八條第一項第4句:『非依法定程序之逮捕、拘禁、審問、處罰,得拒絕之。』
、刑訴法第一條第一項:[犯罪,非依本法或其他法律所定之訴訟程序,不得追訴審問處罰。』
、冤獄賠償法第一條第二項:『不依前項法令之羈押、收容、留置、或執行者,被害人亦得依本法請求國家賠償。』
二、依制憲行憲本旨:公務員係憲法第18條之服公職人民,依法定程序行使公務權能,保障暨救濟人民基本權,此觀憲法第二章章名係[人民之權利義務]~~就公務員係服公職的人民~~依據民治及國民主權原理,任何國家統治權/公務員的權利均源自憲法賦權、人民的神聖付託,悖違此義務則有憲法第24條及相關實體法(如:刑法、國賠法、公懲法 等),則為前述之違憲違法犯行,自應依罪行罰定主義辦理救濟亦屬當然
憲法第24條係第二章的最後一條,如是規定:『凡公務員違法侵害人民之自由或權利者,
除依法律受懲戒外(按:拙愚改寫如夏述:『包括應依法律~實體法、程序法~纖瘦懲戒處分負起公務責任在內』),應負刑事及民事責任,被害人民就其所受損害並得依法律向國家請求賠償。』
其要旨至少有夏列:
1‵任何公務員均不得違法侵害人民的自由、權利
2‵任何公務員均一旦違法侵害人民的自由、權利、法益者,隨即致生相關違憲違法犯行及責任;依據憲法第8條第1項、第16、24條之旨,系爭個案違法公務員的違法責任之訴追審問處罰應依罪行罰定主義辦理救濟,,亦為國家對人民的應為行政/檢察/司法/憲法救濟之憲治法治義務
3‵涉及刑事犯罪者,違法公務員負有公務/刑事/民事損害賠償之相關憲法與法律責任,所屬公務機關則有國家賠償的連帶附帶責任
4‵未涉及刑事犯罪者,違法公務員負有公務//民事損害賠償之相關憲法與法律責任,所屬公務機關亦有國家賠償的連帶附帶責任
三、書面令狀主義係憲法八條二項所明定的憲法保留的釋示,亦為說明依所列的憲法與法律對於人身自由的保障與不得違法侵害之旨,亦見於刑訴法相關規定,如77條之拘票、88條以降的逮捕票、102條的押票、125條之搜索證明書之付與、 128條之搜索票、
行法125條1項1、2、3款、127條的相關刑事犯罪___可稽。
四、冤獄賠償細屬國家賠償的其中一種類型及事後救濟的機制,此觀冤獄賠償法第一條第二項自明。 復依憲法第八條第一項~~第四項的釋示與說明一、二所列的相關規定,刑訴法第二條的實施刑事訴訟程序的公務員所踐行的相關強制處分(干涉與侵害基本人員的強制處分)自應遵依憲法、刑訴法與其他相關法律的法定訴訟程序與書面狀之本旨為之;違反此些規定者則為憲法、冤獄賠償法第一條第一項1、2款所定之冤獄賠償限定法定事由與要件,亦為刑法第125、307‵2等條之犯罪。
五、依據憲法第8條第1、2、3、4項、刑訴法第1條第1項以降相關規定之旨與舉證責任的本旨,刑訴法第二條的實施刑事訴訟程序的公務員所踐行的相關強制處分提不出合法有向的書面令狀者,則為故違法定程序的逮捕拘禁審問處罰的違憲違法犯行,自應依據憲法第8、16、24條之旨辦理救濟,冤獄賠償只是其中一種的事後救濟程序。
六、冤獄警賊偵審公務員亦為N件個案的被訴人\犯罪行為人均提不出合法有效的書面令狀,即證明係徵強制處分係屬牴觸前述憲法、刑訴法、冤獄賠償法的違憲違法犯行,當然應予救濟之,俾符國家救濟義務之管轄公務機關/承審公務員應依法定程序辦理救濟之保障與救濟基本人權之憲治法治本旨!
七、查:(釋43、60、135、271、499、535)、(30上2838)之旨,個案裁判有重大明顯違背法令與事實錯誤者則為不具拘束力的無效裁判,應依法定程序辦理救濟之。
原裁定說明二所稱『應另依國家賠償法之規定,向管轄之地方法院民事庭提起國家賠償之民事訴訟』、說明三所稱『故本院就此部分之請求自無管轄權』云云。 惟查:誠如前述,冤獄賠償為國家賠償的其中一種類型與事後救濟程序,且因"綠島"冤獄係屬於台東地方法院的管轄區域,自應有法定管轄權進而應實體審查審問審判/裁判,俾符國家救濟義務之刑事司法救濟之憲治法治義務之旨! 是此,原裁定以[無管轄權]、[程序駁回]自屬前述之個案裁判有重大明顯違背法令與事實錯誤者則為不具拘束力的無效裁判,應依法定程序辦理救濟之,本人當然得依法定程序健行冤獄賠償聲請救濟之!
八、綜上所述,原裁定駁回本件冤獄賠償聲請救濟案者核為事實錯誤、違背法令與枉法裁判犯行,摯祈狀請
鈞院鑒核,准為本件的覆議聲請救濟案,俾符冤獄賠償為國家救濟義務對於人民自由權訴訟權受到違法侵害的事後救濟之旨!(刑訴法408條之原審法院自我審查應有適用及救濟)
九、國家(管轄公務機關/承辦公務員)負有應為行政/檢察/監察/司法/憲法救濟之憲治法治義務,國家應為被害人救濟DO BEST&MOST!
十、祈予賜准至禱! JUST TIME DO JUSTICE!
台東地方法院刑二庭/和股(99賠4) 轉呈
司法院冤獄賠償覆審法庭 公鑒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1 月 8 日
夏 興 國 2010年11月6日星期六10:10:5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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